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法院委托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岗位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三)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实务类、法学类专业;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日。
四、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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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薪资依据岗位职责核定,基础薪酬保障标准为7万元/人/年(包括个人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就餐、体检、工会福利等),奖励性绩效考核人均3万元(至少不低于1.2万元,由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考核办法核定发放)。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